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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了怎去愛 落筆的時候,腦袋突然閃現這個題目。莫名的喜歡,於是管不了言過其實,就決定把這篇文章因而命名。 說「言過其實」,因為並不是真的忘記了怎樣去愛。而是好像無法愛上別人。 要相愛的話,必然是相向的。若果只是神女有心而襄王無夢,一切也是徒然。面對殷切的追求者,我倒是希望能夠愛上他(們)。這樣,便省卻煩惱。家人/朋友都說要給自己及對方一個機會,特別是在現時這個陰盛陽衰的社會,更是別隨便放棄任何機會。他們自有他們的道理,而我也相信他們都期待我給他們帶來喜訊。但是,世事似乎都不盡如人意。 既然不相信一見鍾情這回事,那麼,感情應該可以藉時間慢慢培育出來。可是,既然不是盲婚啞嫁,為什麼硬要給自己賭一場,去賭賭感情會否真的能隨時間而遞增?這樣會不會冒險了一點?假如時間是最好的證明的話,那麼,自己的感覺又算不算是最佳的憑證? 曾幾何時讀過有關「欣賞、喜歡、戀愛」的文章。其中有云︰「欣賞」加一些便是「喜歡」;而「戀愛」便是「喜歡」再多一點。然而,「欣賞」發展下去的話卻未必能夠變成「喜歡」;同樣,「喜歡」也不一定可以發展成「戀愛」。但愛上一個人的話,卻是超越了「喜歡」和「欣賞」兩個層次。如此說,原來要愛上一個人確不是一件易事。 既然無法愛上,大概便要乾脆拒絕。若勉強蹉跎歲月,應該對雙方都不是太好吧。 無法愛上別人,到底是自己不肯去愛,是認為對方不值得自己去愛,或是純粹湊巧彼此不是對方的那杯茶? 也許,我應該好好進修一下,去重新學習如何去愛。 ~ 傲雪 (05/04/200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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