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記過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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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記過去?

忘記?
為什麼我們要忘記過去?

事情真真切切發生了,是歷史的一部分,為何我們要否定?
過去有開心的,有傷心的,實在沒必要一併扔棄。男人總愛說「把不快忘了吧,那麼你便會快樂起來」。真的嗎?我常懷疑那刻意忘記的過程往往比忘不了的更痛苦。我當然不贊成終日在痛苦中打滾,無時無刻活在過去之中。這等同於鑽牛角尖,跟自己過不去。既然我們都沒有選擇,無法回到過去,只能往前走,向前看,所以可以想的只有現在及將來。不過,與其盲目地把自己的過去拋棄,何不把回憶好好收藏起來。不用花心神去忘記,也毋須天天掛念,處之泰然就好了。日子久了,一切自會變得淡然。

況且,忘了,可以返回從前嗎?
真的發生過,人和事皆改變了,即使能忘記,亦已改變。轉變有好有壞,這看我們的造化。不過,既已變了,便不再是從前,那幹麼要刻意忘記?甜蜜的回憶愖記,痛苦的也不要忘。否則,怎能吸取教訓,脫胎換骨成長起來?

忘了一件事往往比忘記一個人容易。
要忘記舊情人,如何忘掉?難道找孟婆湯?還是快快另覓替身?要苦苦尋求忘記的方法,灑脫地放手可能還容易。至少,記憶的存放我們控制不了,但死抱著不放或鬆開雙手,我們卻可以自主。

你要我學習忘記,應該是出於一番好意。可惜,我記性一向太好。這對我來說太難了,亦沒必要。
你的好,你的壞,我仍統統記得。
然而,我已學會放手。
你再好或更壞,已與我何干。

~ 日子久了,一切自會變得淡然,不是嗎? ~

~ 傲雪 (17/12/200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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