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見初戀
拿著囍帖,懷著興奮的心情,我初次到教堂出席友人的婚禮。場內沒有豪華耀眼的閃燈裝飾,只有簡單樸實的絲帶結彩。可能我太早到的關係,祝賀過新郎之後,隨便在前排找個位置便坐下。
其實新郎是中學的同學,我們感情亦不算特別要好。中學的好友們都說晚上參加飲宴便可,日間的婚禮不出席也行。我堅持孤身也要到來出席婚禮,只不過想親身感受一下教堂舉行婚禮的滋味 -- 儘管自己的角色不是新娘,只是一個不顯眼的來賓也好。
隨著婚禮進行曲的奏起,新娘子在其父親的陪同下,緩緩步進教堂。雖披著白紗,但新娘子輕垂著頭,含羞答答,幸福洋溢的模樣卻清晰可見。我坐在席上,目光全留在一對新人的身上,牧師的訓話,頌讚的詩篇,聽進耳內,都變得份外動聽。在神父的見證及眾人的祝福下,一聲「我願意」便是最動人的說話。不過,婚禮並沒有隨著新人步離教堂而完結,接下來便是他們復返及拍照留念的時間。
「新郎的中學老師及同學請前來拍照。」
我徐徐起來,步至堂前。對了,今天有幾個同學來觀禮呢?我邊走邊左顧右盼。
「Hi!很久不見了。」
一把既陌生又熟悉的聲音在我身後傳來,自然反應地回頭。
「Hi。」
我叫了一聲後,便愣在原地。
怎會是他?
他輕推了我背一下,示意我繼續向前走。突然間,我的思緒變得很混亂。腦袋一片空白,只是傻傻地跟著他及其他人一起走向一對新人。由於只有我一個女同學出席的關係,順利成章地我站在新娘的身旁,而他卻站在新郎的那一邊。照相機的鏡頭似乎遠不及他吸引,我雖面向著鏡頭,但我在意的卻是他。他笑得很燦爛,跟以前好像沒什麼改變,只是頭髮長了,顏色亦變成了淡啡色;金絲眼鏡不見了,可能是改戴了隱形眼鏡吧。另外,他似是長高了,而且也不再是穿著校服,今日所穿的是筆挺的深紫色西裝。還有…像是仍有一點點不同,究竟是什麼呢?可惜拍一張照片的時間太短了,我不能把他看個清楚。
眼看著他正走在前頭,跟其他同學聊天,我欲加快腳步追上前問候他的近況,沒料到卻被人叫住。
「嗨!張怡雪!為何只得妳一人呀?近來好嗎?」
原來是班長林勇。
「嗯…是的…」我心想麻煩了,竟給他纏上,沒好氣地應著,「有點忙。」
「我近來可忙死了!妳也知道,經濟不好,人心惶惶……」
就這樣,班長跟我說起他公司的無理減薪制度來。眼巴巴地看著前方的他返回原來的坐位,原來他坐在那麼後的位置,是遲來的關係吧,怪不得我一直沒有察覺到他的到來。班長繼續訴說著他對公司的不忿,說著說著更乾脆拉我坐在他身旁。班長所說的話,其實我聽得進耳的大概只有一半,我基本上都是含糊應對著。
終於婚禮儀式正式完結 – 所有來賓都拍照完畢,大家都準備離去。我趕忙站起身跟班長道別。
「你不跟我們一起去喝杯東西再詳談了?」他似是意猶未盡。
「你們?」
「陳文俊及大胃強他們。」
「不了。我們今晚在婚宴時再傾過吧。」既沒有他的份兒,我實不想再被班長纏下去,不得不搬出Amy、詩敏她們來轉移視線。「呀~ Amy、詩敏她們今晚也會出席。」
「Amy、詩敏她們今晚也會出席?真好啊,那今晚再見。」
我拋下一句「再見」後,便轉身往教堂的門口方向走去。
怎麼他不見了?我在最後排的幾行坐位處徘徊,可是總不見他的影子。難道他已悄悄離去了?我連招呼也沒有跟他打過呀。正暗自徬徨與懊惱之際,背後又傳來班長的聲音。
「妳不是說有事要先走了,怎麼仍在此?正等待誰人嗎?」
是作賊心虛的關係吧,我糊里糊塗地應了一聲便轉身離去。臨行前,我仍不忘再向堂內瞧多一眼,確定他真的已不在才舉步離開。
離晚上飲宴的時間還有數個小時,要我跟班長那群粗獷男生們胡扯,我寧可一個人冷靜一下。我隨便踱進一間咖啡屋,挑了一個較不顯眼的角落便坐下。叫了一杯藍山咖啡,拿出一本我早已準備好的小說便翻開來看以打發時間。我手雖是捧著書,但任憑我的演技如何出色,我騙到咖啡店內所有的人,也騙不了我自己。我壓根兒看不到書中的內容!映入眼簾的是文字沒錯,但腦海浮現的卻是和他一起的幕幕片段……

他,他是我的初戀情人。
其實到底我們有沒有相戀過呢?我不是太確定,我只知道,他是第一個送我回家的男子。
我們在中四及中五同班,可是真正認識的卻是在中五那年。不難想像,作為一個既平凡又沉靜,大多數時間都只是與幾個較要好的女同學為伍的女生,同學雖遍全班,但有講有笑的知心友卻沒有幾人。
忘了從何時開始,班上開始流行某男生喜歡某女生的傳聞。「XX說他喜歡YY啊!」「XYZ跟ABC真是天生一對,好一對歡喜冤家。」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好笑,誰喜歡誰怎麼不是由當事人親口跟對方說,反而是先從流言得知呢?
在中五那年的學期初,一直不曾成為班中話題的我竟然一下子當紅起來。我竟然成了流言的主角!說實話,成了流言的主角對於一向低調的我而言,真是又愛又恨。愛者,不知是心理作用的關係,還是真有其事,總覺得在不遠處有一個人在偷望自己;恨者,少不免會聽到一些閒言閒語,碰到一些異樣目光。
雖然流言傳了好一陣子,但卻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發生。正當我也一如以往相信傳聞畢竟是無風起浪之說,豈可盡信之時,真的有事發生了。就在某一天的放學後,他竟然出現於我回家路線的巴士站。以我所知,他是習慣乘坐地下鐵回家的。
「幸好妳仍未登上巴士……」他邊喘氣邊向我跑來。
「還沒有車來呢。你呢?你是乘坐幾號巴士的?」
「我想……」他先是靦腆一笑,「妳賞面明天跟我一起吃早餐嗎?」他緊握著背囊的背帶,一字一字地吐出來。
「吃早餐?」我有點受寵若驚,聲音不自覺地提高了。
「嗯。」他肯定地點著頭,「明早七時半在學校附近的M記門口等吧,不見不散。」最後那四個字,他特別加強語氣。
「這……」我垂著頭,一下子不知道應該怎樣回答他。
「既然妳沒有拒絕,即是答應了,那明天見囉!拜拜~」說罷,他揮手轉身離去。
「Hey~」我叫停了他,「你不是來乘坐巴士的嗎?」
「哈哈~ 我專程來找妳而已。」說畢,他眨眨眼,得意地又轉身繼續走了。
結果,第二天早上,我撇下幼弟獨自在家吃早餐便提早出門回校了。至於那時候所持的藉口是什麼?我現在已經記不起來。
那天,我吃了一頓豐富愉快的早餐。
不過,這樣一起吃早餐的日子大概只維持了一星期左右便結束了。
而提議不再一起吃早餐的人是我。理由嘛,實在太多的理由了。先是每天提早回校又不在家吃早餐的舉動已引起了媽媽的注意,一向不贊成會考前談戀愛的她對我所編的借口已開始起疑。而且,我倆一起回校的行為又在班上掀起了話題,對討厭成為別人話柄的我而言,這的確造成困擾。
我記得他聽過我的理由後,沒有太大的反應,只是簡單地說了一句「我明白了」便走開。
之後,我再也沒有跟他一起吃早餐了。
回想起,那時候的早餐真的叫人回味。
往後的日子,隨著班上又有另一些流言的興起,我和他又一直只保持著普通同學的距離,我們的事已逐漸被大家遺忘。而我跟他的關係亦沒有多大的進展。可能是因為媽媽把我們看得很緊的緣故,我沒有幾次機會和他一起上街,而他亦會識趣地盡量避免致電我家。
印象中,有一次在放學後我陪他去配新眼鏡。是的,那時他藉口說近視好像加深了,要我陪他去挑選一副新眼鏡才行。其實我知道他是想換掉那一副粗框眼鏡才真。結果,我們挑選了一副金絲眼鏡,令他看起來多添了一份書卷味。我猜想他對那副新眼鏡相當滿意,因為事後他的心情似乎好得很,還興高釆烈地請我吃完雪糕才送我回家。
對了,他是第一個送我回家的男子。
「現在時間尚早,其實你也不用堅持送我回家啦。」在巴士站候車的時候,我不好意思地推辭。
「我早答應過妳的,天黑了後我一定會送妳回家。」
「不過,現在仍未到六時呀!」
「那有什麼關係,看!天已經全黑了。」他仰望天空,語氣很是肯定。
他沒有錯,由於那時候是冬天,天黑得特別早,通常下午五時左右太陽便開始下山了。
「除非…妳介意我送妳回去。」他望著我,後補上了一句。
「不。」我羞得低著頭,小聲地說,不敢正視他的眼睛。
而巴士亦於不久後來到,我倆一起上了車。
此外,他有一個小習慣。(我估計班上應該沒有多少人知道。)
跟他一起在街上走的時候,他總愛走在靠馬路的一邊。同樣,在過馬路的時候,他總是有意無意地站在有車駛來的那一方。起初,我不曾注意到他那奇怪的舉動,只是有次在過馬路時,他特別從我的右邊走到我的左邊,才引起我的好奇。
「為什麼你總愛走在我的左手邊?難道你是左撇子?」我取笑他。
「不,」他邊走邊繼續留心左面已停了下來的車子,不經意地說︰「我只想…假如有什麼意外的話,萬一有車子衝過來,我都可以第一時間用身體擋住來保護妳。」
相信沒有哪個女子聽了而不被感動。我偷瞧了他的側面一眼,又是那堅定的眼神。在那一刻,我覺得他份外帥。
而他那番動人的說話,至今憶起,我心仍在悸動。
那年我的生日,是我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共渡的生日。
那是我的第十七個生日。早上也一如過往地從媽媽手中接過紅封包後便和幼弟一起上學。何曾想過,那天竟成了我今世難忘的回憶。我甫踏進班房,「張怡雪,生日快樂!」「嘩!好令人羨慕啊!」「Happy Birthday!」之聲便不絕於耳。正奇怪從來只有Amy、詩敏她們知道並給我慶祝之外便沒有其他人知曉之際,原來答案已經在我桌上了。一束鮮花早已好端端的安放在我書桌上,我頓時望向Amy及詩敏求助,她們只擺出一副「不關我事,我不知道」的無辜表情。雖然花束上只附有一張沒有處名的生日賀卡,但我猜到是誰的主意了。任由班上的同學如何起哄,他都只是保持緘默。即使他默不作聲,但我卻肯定是他沒錯。捧著那束由星花、毋忘我伴著的十二支淡粉紅色玫瑰,我雖感到尷尬,但又甜在心裡 – 縱使我並不喜愛玫瑰花。不過,話雖如此,但它所帶給我的困擾也不少。除了同學們的多次問東問西外,連班主任Miss Lam也捉弄我:「嗨!張怡雪,妳的玫瑰花很漂亮啊!」我真的招架不來,不知如何是好,羞得恨不得在地下挖個洞鑽進去。
事情並未告一段落,節目原來另有安排。午飯的時候,他悄悄交帶我放學後到地鐵站等他。於是,在放學的時候,我捧著那大束鮮花依約定到了地鐵站。原來他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,接下來正準備帶我去香港公園一起慶祝生日!可以想像得到,一對穿著校服的男女,男的手提著蛋糕,女的手捧著鮮花,在地鐵車廂裡穿梭是何等地惹人注目。他倒是若無其事地大搖大擺,可憐我卻尷尬得要死,一直低著頭,望著鞋尖。
好不容易,終於到了香港公園。
~ 故事未完,結局請閱及時雪愛 ~
~ 傲雪 (12/2001)